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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禁止攜帶或使用「穿雲箭」

=查獲大陸地區進口之商品「穿雲箭」=

近日各警察機關查獲大陸地區進口之商品「穿雲箭」,

經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管制且具殺傷力,

請各位共同防範,倘發現攜帶或使用之情形,

應儘速向學校反應並進行通報,以確保校園安全。

若有需要請即刻和學務處聯繫

穿雲箭

=保護校園安全,人人有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