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務及財務資訊公開專區

    School Affairs and Financi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預算、決算編審程序

【說明】預算編制
0

1

每年三月前各單位主管依其下學年度之教學或工作計畫,編列下學年度預算,經各單位會議討論決議增刪項目及優先順序。

2

各單位編列預算至會計單位

3

會計單位彙整各單位預算連同審查意見,陳校長核示;校長不同意各單位預算支用明細時,各單位應依校長核示進行預算編製之調整,於通知調整7日送回會計單位彙總,再次陳校長核示。

4

會計單位依項目別整合各單位調整後之預算明細,編列全校【預算報告表】,於經費預算委員會通過後,提經校務會議、董事會財務小組,再提送董事會審議通過。

5

會計單位編製【預算報告書】於每年7月底前報教育部備查同意並公告學校網站。

6

本校預算編列之項目、種類、標準、計算方式及經費來源,應於學校資訊網站公告至預算年度終止日。

【說明】決算編制
0

1

會計單位應依據【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立學校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編制財務報表。

2

財務報表應依【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立學校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簽名或蓋章。

3

本校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完成決算,連同其年度財務報表,自行委請符合學校法人主管機關規定之會計師查核簽證後,完成財務報表之編制,經校務會議通過後,提送董事會財務小組討論,經董事會決議,會計師依會議通過之決算出具查核報告書,報學校主管機關備查並公告於學校網站。

中華福音神學研究學院的「校務及財務公開專區」由專人定期更新及管理,聯絡方式:(03)2737477轉分機1410 吳專員,email:steven@ces.org.tw

中華福音神學研究學院
桃園市八德區334025長安街53號
電話:(03) 2737477 | 傳真:(03) 3714703
© 2020 Copyright - 中華福音神學研究學院
- made by bounc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