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實施計畫
計劃說明:
「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實施計畫(113–116年)」是行政院推動政府文件採用開放格式的政策。ODF 是符合國家標準 CNS15251 的文件格式,常見副檔名包含 .odt、.ods、.odp,分別用於文字、試算表與簡報。這項計畫希望政府機關在提供可編輯文件時,優先使用 ODF;若文件只供閱讀或公告,則使用 PDF。目的在於讓民眾不必依賴特定商用軟體,也能開啟、編輯與保存政府文件,同時提升文件長期保存、跨平台流通與數位主權。113–116 年的推動重點包含公務人員教育訓練、政府網站下載文件格式改善、招標文件 ODF 使用率提升、資訊系統支援 ODF,以及建立格式檢測機制。
需要做的事:
一、文件格式提供
- 可編輯文件應優先提供 ODF 格式,例如
.odt、.ods、.odp - 不需編輯、僅供閱讀或公告的文件,應提供 PDF 格式
- 政府網站下載區的表單、附件、範本,應檢查是否已有 ODF 版本
- 避免只提供特定商用軟體格式,造成民眾無法自由選擇工具
二、網站與公開文件檢查
- 檢查機關網站上所有可下載文件格式
- 可編輯文件若只有
.doc、.docx、.xls、.xlsx、.ppt、.pptx,應補上 ODF 格式 - 檢查檔案連結是否正常下載
- 檢查 ODF 檔案開啟後是否跑版、缺字、表格錯位或公式失效
三、公文與附件管理
- 電子公文附件若屬可編輯文件,應使用或提供 ODF 格式
- 對外寄送可編輯文件時,應確認是否符合 ODF 原則
- 內部公文範本、表單、作業文件應逐步轉為 ODF
- 檢查承辦人員是否仍大量使用非開放格式流通文件
四、採購與招標文件
- 可編輯的招標文件應提供 ODF 格式
- 採購文件、投標須知、契約範本、清單表格等,應檢查是否有 ODF 版本
- 檢查招標文件上傳後,格式是否完整、可正常開啟與編輯
- 定期追蹤機關招標文件 ODF 使用比例
五、資訊系統支援
- 檢查機關內部系統是否能產出 ODF 格式文件
- 報表、表單、匯出功能若只能產生特定格式,應規劃改善
- 新建或改版資訊系統時,應將 ODF 支援納入需求
- 系統產出的 ODF 檔案應測試開啟、編輯、列印是否正常
六、教育訓練
- 安排同仁參加 ODF 相關教育訓練
- 新進人員應納入基本文件格式與 ODF 使用說明
- 承辦網站、公文、採購、資訊系統的人員應優先受訓
- 檢查機關人員受訓比率與訓練時數是否達成要求
七、軟體與工具環境
- 檢查機關電腦是否已安裝可開啟與編輯 ODF 的文書軟體
- 確認預設存檔格式是否符合機關政策
- 提供同仁轉檔、檢測、修正 ODF 文件的工具
- 檢查不同作業系統或不同文書軟體開啟 ODF 檔案是否正常
八、格式品質檢查
- 檢查 ODF 文件內容是否完整
- 檢查字型、段落、表格、圖片、頁碼、註腳是否正常
- 檢查試算表公式、格式、欄寬、列高是否正確
- 檢查簡報版面、圖片、動畫或圖表是否可正常呈現
- 檢查檔案是否能正常儲存、再開啟與列印
九、內部管理與追蹤
- 指定負責窗口統籌 ODF 推動事項
- 定期盤點網站、公文、採購與系統產出文件格式
- 建立改善清單,追蹤未符合項目的修正進度
- 彙整執行情形,配合上級機關填報或查核
十、對外服務檢查
- 民眾下載的表單應能順利開啟、填寫、儲存
- 對外公告應清楚標示檔案格式
- 若民眾反映無法開啟或文件跑版,應建立回報與修正流程
- 常用表單應優先檢查,避免影響民眾申辦權益
相關公文下載:
公告單位: 資訊室 2026-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