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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勞動部訂定發布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1 教育部 臺教資(六)字第1150063905號

2 勞動部 勞職授字第1150252367D號

3 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

4 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總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