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於110年12月28日辦理112至114年度第三週期大學校院校務評鑑公聽會,依該中心之規劃,本校係排定於114年度上半年進行實地訪評。
- 因評鑑工作需備妥4年資料及數據(110至113學年度),故先行公開評鑑中心公聽會所提供之說明簡報、校務評鑑手冊及實施計畫供參。
112年11月:評鑑概論分享,11/27江彰吉教授。112年12月-113年1月:成立校務發展小組,草擬校務中程發展計畫書。112年12月-113年1月:成立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聘任校外指導委員參與。113年2月:召開自我評鑑委員會議,中程計畫書定稿與作業程序擬定,邀請校外指導委員參加會議。113年3-4月:佈達全校教職員生,向全校教職員生說明治校理念及評鑑進度。113年5-8月:自評報告撰寫開始,建立作業平台,提供各單位、老師系統性資料。113年9月:自評報告撰寫完稿並校正、潤飾後定稿,提醒各分項召集人收尾自評報告之撰寫。113年9-10月:辦理行政與教學單位資料、佐證說明會,9月中旬通知各單位寄送佐證資料,送副院長室彙整。113年10-11月:辦理自我評鑑,10/15確認評鑑場地、確認辦理自我評鑑日期(11月初)。113年11月-114年1月:評報告書修改,11/30前跟校外委員要自評報告意見,開校務評鑑會議,確認意見並分送修改,12月底繳回,1月再開校務評鑑會議修改、定稿、確定自評報告書。114年2月:繳交自我評鑑報告書,2/15年送高教評鑑中心。114年3-4月:提出”待釐清問題”,問題轉送個分項老師回覆。114年3-4月:學校回覆”待釐清問題”,7個工作日內統一回傳給高教評鑑中心。113年4-5月:實地訪評前準備與工作確認,實地訪評前2週召開1.工作說明會(全校教職員)2.行前說明會(全校教職員,接受晤談學生、董事)最後提醒。114年4-5月:評鑑委員實地訪評,按照高教評鑑中心期程辦理(行程表參實施計畫P48)。114年9-10月:實地訪評申覆,按照高教評鑑中心期程辦理。115年1月:第三週期校務評鑑結果公布,按照高教評鑑中心期程辦理。
資料提供:副校長室/ 秘書:高嘉蓉
更新日期:112年8月9日 資料提供:校長室/吳弟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