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窗口
教職員如遇有職場不法侵害(職場暴力、職場霸凌、性騷擾、就業歧視)等情形,請向本單位申訴,保護自身權益
申訴單位:人力資源室 (文教大樓三樓)
申訴專線:分機1313、1316
電子信箱:hr@ces.edu.tw
職場不法侵害
資料來源: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
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以下簡稱職場不法侵害),指勞工因執行職務,於勞動場所遭受雇主、主管、同事、服務對象或其他第三方,以言語、文字、肢體動作、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式所為之不當言行,例如職場暴力、職場霸凌、性騷擾或就業歧視等,造成其身體或精神之不法侵害。
潛在造成職場不法侵害之行為樣態【例示】
資料來源: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 (第四版)附錄六
一、 職場暴力:
包括勞工於勞動場所中,受到他人肢體或言語的虐待、威脅或攻擊,並影響其身心健康、安全或福祉之行為,例如攻擊性的語言、恐嚇、罵髒話、毆打、抓傷、拳打、腳踢、被物品丟擲等。
二、 職場霸凌:
包括勞工於執行職務,在勞動場所中,受同仁間或主管及部屬間,藉由職務、權力濫用或不公平對待,所造成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受害勞工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危害其身心健康或安全,例如:
1. 對同仁吹毛求疵,在小事上挑剔,把微小的錯誤放大、扭曲。
2. 同仁或主管以各種方式鼓動同事孤立特定勞工、不讓其參與重要事務或社交活動,把其邊緣化,忽視、打壓排擠及冷凍。
3. 主管在同仁面前對特定勞工咆哮、羞辱、威脅、名譽損毀、嚴重辱罵。
4. 主管總是批評並拒絕看見同仁的貢獻或努力,也持續地否定同仁的存在與價值。
5. 主管不准同仁請假或接受必要的訓練,導致其工作績效不佳。
6. 主管給特定勞工過重的工作,或要其大材小用去做無聊的瑣事,甚至完全不給其任何事做。
7. 主管給予同仁不實際的工作目標,或當其正努力朝向目標時,卻給同仁其他任務,以阻礙其前進。
三、 性騷擾:
指勞工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或雇主對勞工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勞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分發、配置、報酬、考績、陞遷、降調、獎懲等之交換條件,例如批評胸部大小或觸摸臀部,使勞工感覺被冒犯(請參閱性別平等工作法)。
四、 就業歧視:
指雇主以勞工「與執行該項特定工作無關之性質」決定其勞動條件,且雇主在該項特質上的要求有不公平或不合理之情事,例如年齡歧視、性別歧視、性傾向歧視、容貌歧視、婚姻歧視或身心障礙歧視等(請參閱就業服務法)。
身心健康諮詢及輔導相關協助資源
資料來源: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 (第四版)附錄九
| 行政主管單位 | 相關資源 | 查詢/聯絡方式 |
| 勞動部 勞動福祉退休司 | 員工協助方案:辦理員工協助方案教育訓練,並提供專家入場輔導服務,協助企業建立員工協助措施,增進員工工作適應及身心健康。 | 員工協助方案專線02-2596-5573
網站:勞動部/業務專區/退休、福祉/ 員工協助方案 |
| 勞動部 勞動福祉退休司 | 工作與生活平衡措施:鼓勵企業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企業辦理員工關懷紓壓課程與友善家庭措施,支持企業營造友善職場。 | 工作生活平衡專線02-2369-4168
網站:勞動部/業務專區/退休、福祉/ 工作與生活平衡 |
| 衛生福利部 心理健康司 | 因為面對職場不法侵害、霸凌、生活、學業、工作或其他事件造成情緒困擾、壓力或自殺問題,提供一般輔導、自殺評估,有需要時,亦會轉介醫療單位資訊。 | 1925安心專線24小時服務
全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https://reurl.cc/qnE950 |
| 衛生福利部 國民健康署 | 辦理職場心理健康促進課程、設置心理諮商室或諮商專線,主動關懷員工,提供促進心理健康衛教資料,辦理暴力危害預防(如:設置申訴管道、訂定職場暴力防止計畫等)。 | 網站: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健康職場資訊網 https://health.hpa.gov.tw/hpa/inf o/certified.aspx |
| 社團法人國際生命線台灣總會 | 提供心理諮商輔導及法律諮詢 | 服務專線:1995 |
| 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 | 提供心理諮商輔導 | 服務專線:1980 |
| 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 | 職場不法侵害預防諮詢、職場心理健康、勞工免費心理諮商及勞動權益等相關資源轉介服務 | https://www.coapre.org.tw/home.html
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68-580 |
職場霸凌
職場霸凌相關網站
職場霸凌相關法規
性騷擾
性騷擾適用法規與對象
| 性平三法 | 說明 | 受理單位 |
|---|---|---|
| 性別平等工作法 | 職場性別歧視、職場性騷擾 | 人力資源室 |
| 性別平等教育法 | 師對生、生對師、生對生性騷擾 | 學務處 |
| 性騷擾防治法 | 性別平等工作法與性別平等教育法以外 | 人力資源室、學務處(學生為加害人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