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校園安全防護注意事項」規定,各校緊急應變處置應依本部「各級學校重大緊急校安事件處理流程」啟動緊急應變小組,並進行完善通報、處理及復原相關作為。因應近期大專校院校園發生爆裂物事件,本部以「各級學校重大緊急校安事件處理流程」為基礎,完成旨揭流程,作為各校緊急應變使用依據。
檢附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提供處所遭受恐嚇放置(使用)爆裂物案件建議作為、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五大隊支援爆裂物現場作業程序及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五大隊各駐地及支援地區聯絡名冊,並請各校參酌運用。
校安中心專線電話: 03-2737477分機1000(上班時間),7100(下班時間),校安中心通聯信箱:president@ces.org.tw